关于印发《日本av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疾控综发〔2026〕38号
各市日本av片 委(疾病预防控制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疾控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发〔2025〕15号)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日本av片 职业卫生监督方式向差异化、精准化转变,依法、科学、有效落实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任务,更好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我局制定了《日本av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日本av片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6年8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日本av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效能,推动产业经济振兴发展,日本av片疾病预防控制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科学分类、精准执法、动态管理、优化服务”原则,全面开展日本av片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确保在“十五五”期间完成全部存量用人单位的分级分类,构建差异化、精准化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模式,压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有效破解基层监督力量不足与监督任务重的矛盾,提升监督执法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助力健康辽宁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将国家日本av片 监督信息系统中的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工作范围。
三、实施步骤
自2026年起,全省全面启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同步推进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差异化监督执法。各地要定期更新用人单位底档信息,细化年度评估任务,到2028年底前,基本完成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分类并实施差异化监督执法。2029年以后,逐步转入常态化动态管理,对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及时纳入分类管理,对需要复核的用人单位,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
(一)启动阶段(2026年7月-8月)
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统一实行分级分类方法,为全面推行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阶段(2026年9月-2028年12月)
各地依托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动态更新辖区用人单位底档台账,结合年度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有序推进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2026年度至少完成信息系统内20%存量用人单位评估任务,2027年度至少完成35%存量用人单位评估任务,2028年度完成剩余任务,确保按期实现全覆盖目标。各地要同步落实甲、乙、丙三类差异化监督执法举措,紧盯丙类高风险单位加大检查频次,督促企业逐项整改职业卫生隐患,到2028年底前完成存量用人单位风险分类全覆盖,压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实现监管资源精准分配、高效利用。
(三)动态管理阶段(2029年1月-2030年12月)
建立常态化动态管控机制,一是新设立用人单位投入生产经营后要及时纳入风险分类管理体系;二是要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的质量控制,统一实行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复核制度,定期开展评估分类结果复核,确保结果客观、真实。
四、工作内容
(一)确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
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组织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三项内容:
(1)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根据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接触水平、接触人数等指标判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3个等级(Ⅰ级风险最低,Ⅲ级风险最高)。具体方法见附件1。
(2)开展职业卫生管理状况分级。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情况确定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级,分为A级、B级、C级3个等级(A级最优,C级最差)。具体方法见附件2。
(3)确定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根据职业病危害风险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分级结果确定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分为甲、乙、丙3个类别(甲类风险最低,丙类风险最高)。具体方法见附件3。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情况,组织填写《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见附件4)。《评估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属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存档,另一份反馈给用人单位,确保用人单位知晓其综合风险类别。用人单位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向所属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提出核查申请,所属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并将核查处理结果告知用人单位。
(二)实施差异化监督执法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实施差异化监督执法,将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相结合。对甲类用人单位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乙类用人单位要开展常态化监督,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对丙类用人单位要合理提高抽查比例,实施重点监督。具体抽查比例和频次应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动态调整评估结果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每3年开展1次。在这期间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接触水平和接触人数以及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变化3个月内由所属疾病预防控制部门重新组织评估,并填写《评估报告》。
对于试点阶段已完成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分类评估的用人单位,原有综合风险分类结果持续有效、予以认可,纳入全省常态化动态管理范围;各地需严格执行定期评估复核机制,对试点期间已评估满3年的用人单位,按期组织开展全面复核评估,同步更新用人单位底档台账与综合风险类别,复核流程、评估标准、报告填报均按照本方案统一规范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领导,保障工作落实
各地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将其作为提升监管效能、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要严格落实国家指导意见及日本av片 工作方案要求,统筹调配监督执法、技术支撑等各方力量,细化本地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要依托国家日本av片 监督信息系统完善用人单位底档,及时更新信息、清理无效数据,推动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工作质量
各地要分层组织各类业务培训,覆盖一线监督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重点围绕政策要求、风险评估细则、资料填报与系统录入等内容开展培训,明确工作步骤和评估方法,切实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与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确保风险分类评估准确、监督执法规范,切实提升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整体质量。
(三)推进智能分类,监管转型提质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探索运用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大数据分析、风险预警和处置,积极推进日本av片 “智慧卫监”建设,利用日本av片 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升级改造与功能拓展项目,实施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管平台建设,实现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数字化档案信息报送、动态更新功能。推动日本av片 传统职业卫生监管模式向智能监管转变,以数字化手段支撑分类监督执法落地见效。
(四)强化结果应用,包容审慎执法
各地要严格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督执法,将其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相结合,推行“教育引导—限期整改—逾期处罚”的三步式执法模式,并细化职业卫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主动按期整改到位的用人单位,依规适用免予行政处罚,优先采用提醒告诫、约谈督办、限期整改等柔性监管手段;对丙类高风险企业存在的重大职业病危害隐患、拒不整改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前提下,合理控制现场检查频次,实现精准化监管。各地要推动风险分类结果联动助企服务、专项治理、政策激励等工作,搭建分类指导帮扶体系,按需为企业提供预约式专业指导,从源头化解各类职业病危害风险隐患。
(五)增强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
各地在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时,要严格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扫码入企”等工作要求,切实做到综合查一次、无事不扰。同时,应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防治政策宣讲服务,深入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要求,并给予技术指导,帮助企业排查整改隐患。通过一系列助企服务措施,有效协助企业识别并消除职业卫生风险点,推动企业持续改进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
(六)做好总结评估,按时报送材料
各地要定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亮点成效、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形成年度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总结,并填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本市年度总结及汇总表报送至省疾控中心。省疾控中心汇总分析全省工作情况后形成全省工作报告,于每年11月25日前报送省疾控局。
联系人:郁文龙、肖萱
联系电话:15942093000
附件:1.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方法
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状况分级方法
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确定
4.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报告(模板)
5.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情况汇总表
